现在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国家制度>>正文
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缴
2020-06-01 10:37  

新个人所得税法20191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精神,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构成综合所得个人综合所得可简单理解为两部分:工薪以及工薪以外的收入,例如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工薪一般是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的,工薪以外所得则汇算清缴进行缴纳,,需要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202031日到630日为新个税实施以来第一个汇算清缴期。

附件【个人所得税汇算通知.rar已下载
关闭窗口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电话:0825-2914268   邮编:629000

版权所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国资处 Copyright-2018  蜀ICP备090421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