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精神,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构成综合所得(即个人综合所得可简单理解为两部分:工薪以及工薪以外的收入,例如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工薪一般是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的,工薪以外所得则汇算清缴进行缴纳,),需要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2020年3月1日到6月30日为新个税实施以来第一个汇算清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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