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个人所得税调整政策,我单位10月工资代扣个税为9月工资所得代扣,所以个税扣款基数仍为3500元。
现上传市地税局的QQ通知,请相互转告。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电话:0825-2914268 邮编:629000
版权所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国资处 Copyright-2018 蜀ICP备090421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