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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2017级学生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2018-06-27 16:35  

各教学系部:

根据遂人社办发【2017】157号文件精神,2018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人/年,因文件下发时间与收费时间不一致,故对2015、2016、2017级的学生在2017年秋季入学时按原标准150元/人/年进行的收费,现请还未缴清此项费用的同学及时缴纳。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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