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以及《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预〔2014〕42号)有关规定,财政加大了对预算经费执行的监督和管理,资金结转文件精神已于5月9日通过OA发部门负责人。
为了更好的推进学院预算经费执行工作,已将1-5月各项经费执行情况发至部门负责人OA邮箱。
关于政采项目的执行情况,现将国资处已申请资金可以办理支付业务的项目在OA进行了公示,请项目负责人加快资金的使用;其他政采项目应按要求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以加快政采环节的流程。
请各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力争达到省教育厅对预算经费执行时间过半执行率过半的要求。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