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了保证2020年财务预算的执行,根据12月9日下午财务国资近期重大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2020年12月10日之前的所有发票必须在今年内报账(即12月22日扎账前),逾期将不予报销。
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今年完成报账的,需在12月31日前书面写明原因,经费审批人签字同意后交行政楼125办公室魏老师处,汇总后报学院上会决定是否在明年继续安排经费支付。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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